病人的權利:
1.本院對所有病患均一視同仁,無論您的疾病、性別、種族、年齡、社經
地位等,您同樣可以獲得周全的醫療服務。
2.本院有義務提供您安全的醫療環境,符合病情且受到尊重的醫療護。
3.您可以要求醫師說明您的病情及治療方式。
4.您可知道所服用藥物的名稱、作用及副作用,且可徵詢其他醫師見。
5.您有參與醫療照護過程之權利。
6.您的隱私權會受到保護,非經您同意不得錄音、錄影或拍照,且院方有
義務為您的病情資料保密。
7.您有申請自己各項檢查報告影印本、診斷書、病歷摘要等資料的權利。
8.若您對本院之服務有任何意見,可利用意見箱或申訴電話申報,或至護
理站反應。申訴電話:2620-9199 轉 123 社會工作科。
病人的責任:
1.能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詳細且正確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、過敏原、過
敏史及其他有關詳情。
2.在接受或拒絕治療前,能充分瞭解您的決定可能造成之危險或損害。
3.能尊重專業,勿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
4.能配合醫師所建議之治療程序及相關醫囑。
5.能儘量保持自己身體之健康、減少病痛,並珍惜醫療資源。